******有限公司卫星广场商铺租赁项目
招商二次公告
******有限公司卫星广场商铺租赁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参加该项目。
一、项目内容
位于长春市卫星广场民航花园1-1号楼105室,面积为803.26平方米,商铺共计三层,每层面积约为267㎡。
二、合格申请人主体资格条件
1.在境内注册,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有权在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体。
2.无不良经营记录,“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中,未出现过成交后弃标、因违约被解除合同或提前退出等负面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应答人必须自行经营,不得擅自转包,从事经营业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规定。
三、招商文件发售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 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售); 地点:长春机场行政办公楼414室
五、领取招商文件时务必携带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1.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权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我们竭诚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企业前来参与此次招商活动。
联系人: 李女士 吕先生
联系电话: ******4 ******6
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