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011-******-FW04-F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标准 |
1 |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进行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各建筑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并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最终服务范围以签订合同为准。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 3302 号、朝阳区云鹤街 393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医院正式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出具各建筑安全性鉴定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22〕19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3.2投标人拟派************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方式:1.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3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被授权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5法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 3.6提供提供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证明;④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图证明;⑤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截图证明;⑥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埠企业)。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联系人:王老师******815、技术部分联系人: 王老师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标点上海盛世名城(标点门市1幢118号)
联系方式:曹靖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靖敏
电 话: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