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 |
乾安县 |
******服务中心 |
位于松原市乾安县所字镇,新建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125m,叶轮直径221m,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新建一间20m2危废贮存点。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辐射环评单独评价,不包括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建成后年上网发电量为645208.09万kMh。总投资9524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7万元。 |
1.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不外排。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管理;风机满负荷发电时,应控制风机转速,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箱变及升压站维修废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油抹布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5.每台箱变下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事故油池,升压站内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60m3的全封闭事故油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反序堆置弃土,原序填埋,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施工活动避开鸟类繁殖期、迁徙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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