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现将《长岭县服茂涝区新安镇幸福河分干沟水毁修复工程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岭县服茂涝区新安镇幸福河分干沟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长岭县涝区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长岭县新安镇城区段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设计能力:本次护坡清淤工程段位于幸福河分干沟0+000-3+000段,共计排水沟长度为3000m。护岸总长度为6000m,其中左岸长3000m,右岸长3000m。本次共重建建筑物7座,其中双井柱桥3座,涵管桥4座,并对8+620处现有井柱桥水毁处引道板、5+360处井柱桥灌注桩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实际能力:本次护坡清淤工程段位于幸福河分干沟0+000-3+000段,共计排水沟长度为3000m。护岸总长度为6000m,其中左岸长3000m,右岸长3000m。本次共重建建筑物7座,其中双井柱桥3座,涵管桥4座,并对8+620处现有井柱桥水毁处引道板、5+360处井柱桥灌注桩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