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公室(采******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五棵树生物******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61号
项目编号:JLWL-[2024]-1003
2.项目名称: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整改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4,916,411.15元;
5.采购范围: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整改提升工程项目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 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3.2申请人须具备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非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期限要求是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期限要求是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 ,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合并为一个文件发送,报名资料按照以下内容提供(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 24 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身份证正、反面),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文件、图纸售价:磋商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榆树市
联系人:庞迎超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伊通河以东、南环路以南中海国际社区第HG1幢1010号房
联系人:刘丽平
电话:0431-******
******办公室
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初审:刘丽平
复审:付秀丽
终审:庞迎超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