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及石油钻采助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及石油钻采助剂扩建项目 |
宁江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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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原有厂房,新增4台混合装置,扩建混合表面活性剂 3000t/a,项目工艺为简单掺混,不发生化学反应,建成后年产石油钻采配套用的化学助剂4000t。 |
1、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废水。 2、投料粉尘经移动式集尘措施收集后,经集尘器尾气出口无组 织排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加固、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包装桶循环使用,废包装桶/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集尘措施收集的粉尘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取用的产品样品作为产品回用,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废活性炭和废化验试剂瓶经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新建反应釜下46m2应急收容池、地下卧釜13m3收容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可以收容泄露物,阻止泄露物料进入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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