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学院供热锅炉建设项目
******学院位于龙井市龙门街龙延路。本项目锅炉房中心************居民区为东侧573m处的龙池村。******学院现有构筑物供暖,年燃煤量约2500t。
******学院供热锅炉建设项目******学院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龙环建(表)字〔2018〕9号)。
二、调试日期公示
现我公司拟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6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张处长(******)
******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