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长春市北302国道11公里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技改后可年产润滑油2500吨、金属加工液1500吨、工业清洗剂50吨,总生产规模为40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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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润滑油调和、搅拌、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收集后返回原料供应厂家;过滤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袋(含滤渣)、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固体原料包装袋,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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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