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024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西藏察雅县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所需的安全标识标牌及附属材料一批,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藏察雅县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
1.2基本概况:西藏察雅县巴日乡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境内,本项目距察雅县城约 123km,距昌都市约 224km,距芒康县约 173km。
1.3气象条件:根据芒康气象站 1980~2018 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 4.2℃,极端最高气温 26.1℃,极端最低气温-24.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59.1%,多年平均降水量 613.8mm,多年平均蒸发量 1652mm(20cm 蒸发皿),多年平均风速 2.2m/s,极大风速 29.3m/s,多年最多风向偏南风(NNW,NW,NNE)。年日照 2608h,全年无霜期约有 110天。多年全年各月积雪深度大于等于 1cm 日数26天,从9月至次年5月均有不同程度积雪,最大积雪深度为3月份 28cm。
1.4交通条件:已有的与本标段有关的道路为勘察便道,勘察便道起点接巴日乡尼珠村乡道跨色如沟 4 号支沟桥头,终点接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右岸 1#公路,路线长度10.3km,便道参考的是场内非主要道路标准,设计速度 15km/h,最大纵坡 12%,路基宽度 4.5m,无路面结构层。
2、采购范围:西藏察雅县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所需的安全标识标牌及附属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标识标牌及附属材料 | 多种规格 | 批 | 1 | 采购明细详见报价表 |
注:安全标识标牌及附属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合同及项目部书面函件要求制作完成后,现场车板交货,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工作由买方负责。
(1)采购数量:以上数量仅为招标参考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本次报价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采购标的物全部进行报价,且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装车费(不包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所有货物到施工现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
(3)报价说明:
①本次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进行变动;
②本次报价对税率无要求,若开标后各供应商所报的价格税率一致,则按照含税价格进行评比;若开标后各供应商所报的价格税率不一致,则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比;
③本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中,采购人会根据各供应商所报的投标税前价格和税率抵扣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选取对采购人而言综合成本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4)结算方式在整个供应期内保持不变。
(5)本次采购为一票制结算,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货时间:按照项目部书面排产函上要求进行供货,预计供货时段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尼珠村色如沟水电九局砂石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现场车板交货,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工作由买方负责)。
6、付款方式:
6.1 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6.2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双方签订合同后,每月16日到项目部办理结算,且供应商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采购人收到发票和收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网银、电建融信或承兑汇票支付结算款的80%,60日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自首次结算之日起计)。
质量保证期满后,若不存在需要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采购人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供应商。
若采购人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按约定时间节点支付相应货款,供应商应同意采购人延期付款,延期30天内(宽限期)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若采购人以电建融信、承兑汇票(不超过6个月,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总额的50%)的方式支付货款,供应商负责提前兑现或超期未兑现的相关费用。
7、质量要求:
7.1卖方供应的货物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要求,满足现行规程规范要求,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
7.2卖方对所供应的货物表面锈蚀、腐蚀、油渍、严重弯曲变形、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负责,若不满足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
7.3卖方所供应的货物须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有随机抽检的权利。每车进场货物应同时提供相应规格型号及(炉)批次的质量证明资料、送货清单等资料,以供进场验收使用。
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且要求较高的标准为准。
8、其他
8.1报价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8.2报价人能完全满足询比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安全性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8.3由于项目地理位置特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海拔高、气候多变、运输路况复杂等相关因素。
8.4各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若不实地踏勘,视为已知晓采购清单情况。
8.5报价人供完货并不排除后续服务责任,买方若存在产品相关方面的问题需要卖方提供服务,卖方必须无偿提供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投标标的物相关类型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能开具发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平台在线签到:本次采购为平台集中解密,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
6、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六、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供应商需将中标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招标服务费支付完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 工
电 话:0851-******
电子邮箱:******
九、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
2025 年 1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