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辽源市龙山区福兴路1号,建设内容为扩建现有安全帽生产线,产能由30万顶/a,增至50万顶/a;依托现有安全帽生产线新增扶正器20万个/a、推雪板10万个/a、防冲击眼罩1万个/a;新建一条碳纤维织布生产线,年织碳纤维布5万㎡。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制品车间挤出机模头挤出废气由各自顶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相关限值要求;塑料制品车间需采取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和排气等措施,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相关限值要求,氨、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丙烯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制品车间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安全帽边角料作为生产原料回收使用;碳纤维织布车间废旧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合理综合利用。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按照相关规范健全现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送至辽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山安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