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临河校区军星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24-578
1.招标条件
******学院临河******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学院临河校区军星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工程概况:本项目设计全部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学院临河校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设计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1天开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验收结束。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8设计费预算金额:44.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不可有“复印无效”字样);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2项。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邮(******),并同时拨打电话(刘畅******611)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学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联 系 人:王永玲
电 话:043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刘畅
电话:******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24-578
1.招标条件
******学院临河******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学院临河校区军星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工程概况:本项目设计全部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学院临河校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设计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1天开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验收结束。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8设计费预算金额:44.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不可有“复印无效”字样);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2项。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邮(******),并同时拨打电话(刘畅******611)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学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联 系 人:王永玲
电 话:043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刘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