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
邮 编:136200
******医院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矿点大街327号
******医院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矿电大街327号,占地面积48179m2,总建筑面积为34625m2。主要建设设有内科、外科、放射科、口腔科、皮肤科、妇科、儿科、五官科、胸外科、骨创科、普外科、神经内科、呼吸科等科室。利用现有建筑物建设,增加154张床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120m3/d,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内各处理单元加盖,并留有进、出气孔,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能阻截、过滤吸附、辐射或杀死病毒、细菌的设备中,采用活性炭吸附并在操作间内设机械排风系统,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格栅渣分类收集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按照相关规范健全现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