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
******办公室《关于做好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二十五省(区、兵团)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办〔2025〕2号,附件1-3)的要求,现将执行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二十五省(区、兵团)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结果
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内匹配产品编号的公告》和《关于安徽省组织二十五省(区)体外诊断试剂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内匹对产品编码结果的公告》中匹配的产品编码结果为准(附件4、5)。
匹配相应产品编号的挂网产品按照对应的中选价格执行,严禁二次议价。未匹配产品编码的挂网产品,将暂停在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资格。
二、执行时间和周期
本轮试剂类集中带量采购吉林省中选结果将于2025年2月20日正式执行,相关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要做好执行后库存清理工作。其中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可视情况延长 1 年。二十五省(区、兵团)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周期为 2 年,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本轮试剂类集中带量采购的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三、签订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各医疗机构应按照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8081/进入交易系统,在“合同管理”模块中,完成三方协议的网上签订工作。
四、配送关系建立
中选产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配送。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通过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建立配送关系,并通过系统开展网上采购活动,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到位,禁止线下交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8日
附件1:吉医保办〔2025〕2号文件.pdf
附件2:吉林省肾功心肌酶类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明细.xlsx
附件3:吉林省二十五省(区、兵团)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明细.xlsx
附件4:肾功心肌酶中选产品系统内匹配产品编号结果.xls
附件5:二十五省体外诊断试剂中选产品系统内匹配产品编码结果.xls
来源:
初审:李振宇
复审:孙光政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