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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锅炉车间设备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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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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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营口分公司锅炉车间设备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fl2025-010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集团营口分公司锅炉车间设备间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元。
2.5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计划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7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项目适用范围:此项目适用于分公司及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
3.3.1.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3.1.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
3.3.1.3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c类)。
3.3.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1月9日8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上发布信息,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2 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94)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本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3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9、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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